來源:博禾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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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胰島素治療原則主要包括個體化用藥、小劑量起始、優(yōu)先選擇人胰島素類似物、嚴密監(jiān)測血糖、及時調整劑量。妊娠期糖尿病可能由胰島素抵抗增加、胰島β細胞功能代償不足等因素引起,需在醫(yī)生指導下規(guī)范使用胰島素控制血糖。
根據孕婦體重、孕周、血糖水平制定胰島素方案。妊娠早期胰島素需求量可能減少,中晚期隨胎盤激素分泌增加需逐步增量。門冬胰島素注射液、賴脯胰島素注射液等速效類似物可更好匹配餐后血糖波動。避免使用長效動物胰島素以防止抗體產生。
初始劑量通常按0.1-0.2U/kg計算,分次注射。基礎胰島素可選擇地特胰島素注射液,餐前追加短效胰島素。血糖未達標時每次增加劑量不超過10%,空腹血糖目標值為3.3-5.3mmol/L,餐后2小時血糖應低于6.7mmol/L。
門冬胰島素、賴脯胰島素等通過基因重組技術合成,結構與內源性胰島素相似,起效快且低免疫原性。相比常規(guī)人胰島素,類似物更少通過胎盤轉運,降低胎兒低血糖風險。禁止使用口服降糖藥以避免致畸可能。
每日監(jiān)測空腹及三餐后血糖,每周至少1次夜間血糖。血糖儀應定期校準,采血時避免擠壓指尖。出現反復低血糖或血糖波動大時,需評估胰島素注射技術及飲食配合情況。動態(tài)血糖監(jiān)測系統可輔助識別隱匿性高血糖。
孕32周后胰島素抵抗達高峰,需每周復診調整方案。分娩后胰島素需求驟降,應逐步減量至停用。合并酮癥酸中毒時改用靜脈胰島素輸注,血糖穩(wěn)定后轉回皮下注射。產后6-12周需復查OGTT評估糖代謝狀態(tài)。
妊娠期糖尿病孕婦應保持每日碳水化合物攝入量不低于175g,分5-6餐進食。適量進行散步、孕婦瑜伽等有氧運動,運動前后監(jiān)測血糖避免低血糖。定期進行胎兒超聲及胎心監(jiān)護,出現視力模糊、頑固性嘔吐等異常需立即就醫(yī)。產后建議堅持母乳喂養(yǎng)有助于改善糖代謝。
長效胰島素一般不能直接控制餐后血糖,主要用于控制空腹和基礎血糖水平。餐后血糖升高通常需配合短效或速效胰島素使用。
長效胰島素的作用機制是通過緩慢釋放胰島素來維持基礎胰島素水平,作用時間可達24小時左右,能有效穩(wěn)定非進食狀態(tài)下的血糖。這類藥物對抑制肝臟葡萄糖輸出、減少空腹血糖波動效果顯著,但起效緩慢且峰值平緩,無法快速應對進食后碳水化合物的吸收高峰。臨床常用的長效胰島素包括甘精胰島素注射液、地特胰島素注射液等。
控制餐后血糖需要能快速起效的胰島素類型。短效胰島素如重組人胰島素注射液通常在餐前15-30分鐘注射,速效胰島素類似物如門冬胰島素注射液可在餐前即刻注射,兩者能模擬生理性餐時胰島素分泌,直接作用于食物消化吸收階段的血糖上升。若單獨使用長效胰島素而未補充餐時胰島素,可能導致餐后高血糖狀態(tài)持續(xù),增加糖尿病并發(fā)癥風險。
糖尿病患者應定期監(jiān)測全天血糖譜,包括空腹、餐前、餐后2小時及睡前血糖值。根據血糖波動特點,醫(yī)生會制定包含基礎胰島素和餐時胰島素的強化治療方案。日常需注意注射部位輪換、定時定量進餐、預防低血糖等措施,并配合飲食管理和運動干預實現血糖全面達標。
胰島素是否可以停用需根據患者病情決定,部分患者可能逐漸減量直至停用,部分患者需長期使用。胰島素主要用于控制血糖,停用與否與胰島功能、血糖水平、并發(fā)癥等因素相關。
部分2型糖尿病患者在早期使用胰島素后,通過生活方式干預和口服降糖藥治療,血糖可能得到良好控制,此時可在醫(yī)生指導下逐步減少胰島素劑量甚至停用。這類患者通常胰島功能尚存,通過減重、飲食控制、運動等方式改善胰島素敏感性,血糖可能維持在正常范圍。但需定期監(jiān)測血糖,避免反彈。
1型糖尿病患者及部分胰島功能嚴重受損的2型糖尿病患者通常需要長期使用胰島素。這類患者自身胰島素分泌嚴重不足或完全缺失,停用胰島素會導致血糖急劇升高,可能引發(fā)酮癥酸中毒等急性并發(fā)癥。即使血糖暫時穩(wěn)定也不建議自行停藥,需嚴格遵醫(yī)囑調整治療方案。
無論是否停用胰島素,患者均需定期監(jiān)測血糖、糖化血紅蛋白等指標,配合醫(yī)生評估治療效果。日常生活中需保持規(guī)律作息,避免高糖飲食,適度運動,控制體重。出現血糖波動或不適癥狀時及時就醫(yī),切勿自行調整胰島素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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